adminccw 发表于 2023-7-20 11:37:08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农田内林木采伐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农田内林木采伐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办策字〔2009〕183号
山东省林业局:
  《山东省林业局关于农田内树木采伐管理问题的请示》(鲁林政字〔2009〕26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耕地(你局来文所称农田)属于非林业用地。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09〕166号)关于“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的规定,在改革期间,耕地上林木的采伐管理由各地自主决定。
  特此复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优雅的思索 发表于 2023-8-10 06:03:27

林木采伐许可证怎么办理?

风暴之沙 发表于 2023-8-12 18:48:55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尽情一百年 发表于 2023-8-12 21:57:15

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和水利水电、航道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可以根据施工进展情况,一次或者分批次由具有整体项目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林地。

五柳风 发表于 2023-8-14 05:38:47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

Ssssugus 发表于 2023-8-15 03:35:13

审查意见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情况,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使用林地定额情况,以及现场查验、公示情况等。

妙有真空 发表于 2023-8-18 18:58:10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股拥万壹 发表于 2023-8-18 19:11:38

国家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应当对涉及单位和个人的森林、林木、林地依法给予补偿。

刁儿刁当 发表于 2023-8-21 19:28:22

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零下三十二度 发表于 2023-8-22 14:32:35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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