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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ccw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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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5 13: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森林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二款、第三十四条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第十九、二十四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关、团体、学校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林木采伐许可证。违反森林法采伐林木的行为,应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处罚。地方法规另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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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7 22:3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未按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的地点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属于无证采伐。其中,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应当定性为盗伐林木行为;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应当定性为滥伐林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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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8 01: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和水利水电、航道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可以根据施工进展情况,一次或者分批次由具有整体项目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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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9 12: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处罚权有关问题的函》(国办函〔1994〕35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授权全国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自1994年7月1日起依法行使对在集贸市场以外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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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1 16: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包括: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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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1 20: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法的是珍贵林木,又不在林地,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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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3 11: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中的“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是指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经营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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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4 16: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恢复植被的工序要求和质量标准。恢复植被应当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的植物选择、工序要求、质量标准等,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参照《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 38360—2019)确定。植物(林木)种子、苗木的质量应当达到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最低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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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4 19: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占用林地有解释的吧 用一下站内搜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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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5 17: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和水利水电、航道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可以根据施工进展情况,一次或者分批次由具有整体项目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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