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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禁言哥

砍伐非林地内林木为何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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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14: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滥砍滥伐怎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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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2: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营造的林木,依法由营造者所有并享有林木收益;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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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4 06: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造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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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4 18: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已经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的基本农田要尽快采取恢复耕种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以下原则对已经违规占用和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处理:(一)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植速生丰产林的,限期恢复耕种;(二)对在基本农田内建设畜禽养殖等建筑物的,限期拆除并予整理;(三)对建设基础设施造成基本农田耕作力破坏的,限期修复;(四)对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而占用基本农田的,逐步恢复耕种条件;(五)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在依法妥善处理前,不得受理该地区建设用地申请。在具体处理中,要确保农民经济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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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18: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补种树木优先在原地进行,原地无法满足补种株数要求的,超出株数可以异地补种。异地补种地点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造林绿化等专项规划,权属清楚,相对集中连片,一般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原地补种的,林种应当与原用途保持一致;异地补种造林的,林种按照有关规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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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2 16: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开展造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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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8 13: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或者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凡涉及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变更的,应当事先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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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5 05: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边有个木材收购的,随时都有很多木材,也不知道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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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7 20: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善法律法规: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林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为执法和司法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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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7 21: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营造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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