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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延长林业处罚案件办理时限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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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0 1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延长林业处罚案件办理时限有关问题的复函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林业行政案件延长办案时限有关问题的请示》(京绿法文〔2008〕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中“特殊情况”认定提出的处理意见。

  二、对于报经批准延长办理时间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把握以下方面:

  (一)对于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需要延长办案时间的案件,必须经本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批准,并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

  (二)对于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办案时间的案件,具体延长时间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延长时间为准;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时,没有明确具体延长时间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三)在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延长期满后,仍不能结案的,经本机关行政负责人批准同意,可以中止案件调查,封档留存,书面告知报案人、受害人,并应当同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待有新线索时,再重新启动调查程序。

  中止案件调查的具体条件,由你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

  特此函复。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发表于 2023-7-31 19: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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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1 17: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森林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二款、第三十四条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第十九、二十四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关、团体、学校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林木采伐许可证。违反森林法采伐林木的行为,应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处罚。地方法规另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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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3 22: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占用林地 怎么判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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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4 00: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造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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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4 02: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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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4 13: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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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31 13: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乱砍乱伐怎么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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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31 15: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对在集贸市场以内违法经营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已规定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按地方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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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 05: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权,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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